📖 资源介绍
办理电梯使用单位变更(过户)时,请准备以下材料:
- 变更证明文件
新的使用单位持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》、原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。
- 使用登记表
使用登记表(一式两份)。
- 新使用单位资质证明
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(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,或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的个人身份证明)
- 产品合格证明
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(含产品数据表、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)。
- 监督检验证明
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。
(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的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,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)
- 行政确认书(委托书)
共2份,分别由以下单位盖章: